陳一舟:購房給補貼 叫板“國十一條”?
2010-01-12 04:42:38
陳一舟
9日,杭州出臺房產新政,對于自住型普通住宅消費進行鼓勵,同時,繼續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基調沒有改變。在杭州市區首次購買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房款總額1.3%的購房補貼。在杭州首次購房能夠享有一定的財政補貼,在南京也同樣如此。前不久南京出臺的“新政20條”規定,在南京市首次購買普通住房 (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0以上,不含酒店式公寓)的,給予總房款0.5%的購房補貼。
如果說國內房價已進入一個相對高的階段,恐怕無人會有異議。反過來,如果說現在的樓市已經需要政府補貼來進行推動需求,相信不會有人同意。而事實上,正是因為樓市的非理性上漲,中央才于近期對樓市進行了密集的調控。而1月10日,中央調控再次出手:要求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毫無疑問,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可謂處于一個相當關鍵也相當敏感的時期。國家出臺一系列宏觀調控房價的組合拳,遏制房價快速上漲的態度非常明確。此時,如果地方政府趁熱打鐵,輔以適當的地方性調控政策,一方面會助推房價的理性定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個房地產市場的良性發展。
遺憾的是,樓市走向尚未完全明朗,面對中央調控政策的“雷厲風行”,一些地方的表現令人憂心:有的推出各種優惠;有的面對中央“抓緊清理和糾正地方出臺的越權減免稅以及其他與中央調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規定”的新政令,則別出心裁地用“購房補貼”來取代以前的減免稅。杭州此舉就是如此。凡此種種,都會讓中央的宏觀調控組合拳有落空的可能,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間接托市,給開發商撐腰,讓他們有底氣維持高房價。
以財政補貼的形式直接干預市場,表面上看是補給了購房者,實際上卻是補給了開發商。政府是公共財政的掌握者,拿所有納稅人的錢去補貼購買商品房的消費者,這對沒有購房意愿的大眾來說不公平,會加劇社會性收入分配不公的狀況,此其一。將購房補貼的上限定為“140平方米”——我不明白,既然能買得起“140平方米”的大房子,還用得著補貼嗎?公共資金貼補了不需補貼的富人,這本身就是浪費,此其二。
從當前的情況來看,強化政府責任,以強有力的制度規范和管理跟進,讓充滿泡沫的房產市場日趨理性,才是對于國內消費者最好的“購房補貼”。橋歸橋,路歸路,商品房走市場路子,保障性住房才由政府建設。用公共財政補貼購買商品房的人,本身與公共財政公共性的本質屬性相悖?!胺靠羁傤~1.3%的購房補貼”——這樣巨量的公共財富,與其將之用于資助購買商品房的少數人群,倒不如把這筆錢投入到住房保障體系中,多用于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惠及更多低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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