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6-11-04 17:00:59
新華社太原11月4日專電(記者馬曉媛)太原市日前發布《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的實施意見》,出臺16條政策為樓市“去庫存”,包括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調至20%,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今年起全面停止新建公租房等措施。
意見明確,進一步支持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消費,普通職工連續繳存6(含)個月、新參加工作職工連續繳存3(含)個月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公積金余額。
意見還規定,從今年起全面停止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可通過商品住房市場籌集,鼓勵開發企業將未售商品住房中符合公租房標準的住房作為公租房房源,政府給予一定租金補貼。2016年以前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棚改安置房,可統籌用于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和棚改安置。
此外,太原市還將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降低房價,對帶頭落實國家政策降低房價的,在融資、手續辦理等方面給予鼓勵支持。同時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并購、重組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等方式,壯大企業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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