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21 17:26:12
每經編輯|黃勝
2023年11月21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敬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張敬華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張敬華利用擔任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鎮江市委書記,江蘇省政府秘書長,江蘇省政府副省長,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兼南京市江北新區黨工委書記,江蘇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984萬余元,其中1676萬余元未實際取得。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敬華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張敬華到案后如實供述監察機關已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系犯罪未遂,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到案,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張敬華,男,1962年7月生,漢族,江蘇泰州人,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學位,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
1981.09—1985.08 南京大學經濟系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5.08—1987.10 國家計委綜合司干部(其間:1986.07—1987.07中央機關講師團赴河北省灤縣支隊隊員)
1987.10—1993.04 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綜合處科員、副科長
1993.04—1994.03 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綜合處科長
1994.03—1996.10 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綜合處副處長
1996.10—2000.12 江蘇省生產調度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2000.12—2001.06 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臨時負責人
2001.06—2003.06 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2003.06—2004.01 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
2004.01—2006.01 江蘇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06.01—2008.03 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
2008.03—2009.07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2009.07—2010.01 江蘇省徐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0.01—2012.04 江蘇省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04—2012.06 江蘇省鎮江市委書記
2012.06—2013.03 江蘇省鎮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03—2016.03 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2016.03—2017.07 江蘇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17.07—2021.02 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兼南京市江北新區黨工委書記
2021.02起 江蘇省委副書記
2021年11月任江蘇省政協黨組副書記;
2021年12月1日被查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政事兒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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